档案史料研究2017年第31卷第5期《档案学研究》
清代州县衙门的画行制度
The Huaxing System of Yamens in Zhous and Counties in Qing Dynasty
摘要
画行是指文书法定负责人判定文书是否符合要求、是否准允施行的行为。画行之制,至少源于汉代的画可、画诺,历经演变,至清代渐趋完善。有清一代,画行制度一般在中央各部院呈堂稿和州县衙门文移稿中出现。在州县衙门中,文书多由书吏起草、幕友点改、长官画行,画行与否决定着文件是否能够下发执行。《南部档案》为我们探讨画行的运作过程与式样、适用的文书类别以及画行的一些特例提供了实物依据。其文末的“行”字是否为上级对下级的批示,尚有待考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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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佩林, 曹婷. 清代州县衙门的画行制度[J]. 档案学研究, 2017, 31(5): 126-130.
参考文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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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学界既有研究中,王素认为虽然传世文献关于君主“画可”的记载甚多,但出土文献有关“画可”的原件却甚少,可能与原件已存档,颁下的是副本这一因素有关(王素.吐鲁番出土沮渠氏北涼真兴年间“画可”文书初探[M]//饶宗颐.华学(第四辑).北京:紫禁城出版社,2000:127).吴佩林等认为差票不经画行,是不能传唤人证的(吴佩林,蔡东洲.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中的差票考释[J].文献,2008(4):161).王铭通过对清代安徽省青阳县衙保存的《青阳县勒限差役提被告何爱等到案票(稿)》的疏正,不仅考证了古代“票”文种的源流,还对画行制度进行了梳理(王铭.清代青阳县档案中所见《差票》一则研究[J].档案学通讯,2002(6):73).张永海对文书处理手续中判行这一环节进行了阐述(张永海.巴县衙门的文书档案工作[J].档案学通讯,1983(2、3):27-28).雷荣广等主编的《清代文书纲要》(雷荣广,姚乐野.清代文书纲要[M].成都:四川大学出版社,1990:47)、裴燕生主编的《历史文书》(第二版)(裴燕生.历史文书(第二版)[M].北京: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,2009:280)等专著对此也有所论及.但总体而言,专题性的深入研究较为薄弱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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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1] 王铭. 清代青阳县档案中所见《差票》一则研究[J].档案学通讯,2002(6):73.
[12] 通常把文稿分为呈堂稿、题奏稿、文移稿.
[13] 雷荣广、姚乐野将呈堂稿分为两类,行稿和呈稿.而裴燕生又将呈稿细分为呈报稿和存查稿.
[14] 呈报稿和存查稿作为报备、记录的文稿,无需进行撰文答复与承办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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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3] 《南部档案》2-11-1,乾隆二十八年八月十一日.
[24] 《南部档案》4-290-7,道光二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.
[25] 《南部档案》4-80-7,道光十四年五月初三日
[26] 《南部档案》2-62-8,光绪五十四年八月初三日.
[27] 《南部档案》6-170-9,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十八日.
[28] 《南部档案》18-274-14,光绪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.
[29] 王铭.清代青阳县档案中所见《差票》一则研究[J].档案学通讯,2002(6):73;张泽发.文件签批制度的由来[J].秘书工作,1995(12):24.
[30] 在清初,申文笼统的指报告和请示两种,即验文和详文.清末,人们逐渐不再使用验文这一叫法,而径行称之为申文(不包括详文).
[31] 《南部档案》6-641-3,同治十三年八月廿六日.
[32] 《南部档案》18-239-4,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初二日.
[33] 张永海. 巴县衙门的文书档案工作[J].档案学通讯,1983(2、3):27-28.
[34] 《南部档案》4-76-5,道光十年正月廿日.
[35] 《南部档案》6-625-2,同治十一年四月初四日;《南部档案》8-444-3,光绪七年八月廿一日《南部档案》6-143-7,同治十三年正月.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