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怀版

档案行政管理2016年第30卷第4期《档案学研究》

司法化:档案行政内部执法公平性的制度保障

Judicialization: Fairness Guarantee System for Internal Personnel from Archival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

孙军

Jun SUN

出版日期2016-08-28卷期第30卷 第4期页码42-51DOI10.16065/j.cnki.issn1002-1620.2016.04.008浏览次数0

摘要

行政机关内部执法程序事关“内部人员”的权利保障,是实现社会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公平性通过司法化才能得到制度性的保障,这对以对内管理为主的档案行政机关尤为重要。档案行政执法司法化不只是档案行政机关内部执法程序设置的科学、裁决组织和听诉程序的合理,还包括其裁决结果应接受国家司法机关的司法审查。

关键词:档案行政执法内部人员司法化

Key words: administrative law-enforcing procedures; internal personnel; judicialization

引用格式

孙军. 司法化:档案行政内部执法公平性的制度保障[J]. 档案学研究, 2016, 30(4): 42-51.

参考文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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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陈海忠、吴雁平.论档案行政执法司法化[J].档案学通讯,2014(1):80-85. [2] 陈海忠、吴雁平.论档案行政执法司法化[J].档案学通讯,2014(1):80-85. [3] 周汉华. 行政法的新发展[A].张明杰.人事争议仲裁与司法救济的关系[C].北京: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2008:227-228. [4] 蔡震荣. 行政法理论与基本人权之保障[M].台湾: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,1999:9. [5] 周汉华. 行政法的新发展[A].张明杰.人事争议仲裁与司法救济的关系[C].北京: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2008:227-228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