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,很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"国家秘密"理由挡回,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之间产生了明显冲突。维护公众知情权,需要对国家秘密的确定进行监督。目前我国的定密监督主要存在于行政机关内部,社会监督机制处于缺位状态。定密异议作为一种重要的定密社会监督形式,对保证国家秘密的准确性、促使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协调统一有重要作用。论文对定密异议权的法理基础、权利属性及要素、定密异议机制的启动条件等基础性问题进行了讨论。
引用格式
韦景竹,曹树金. 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的重要议题:定密异议权及定密异议机制研究[J]. 档案学研究, 2013, 27(2): 27-32.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