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怀版

法规与标准2009年第23卷第3期《档案学研究》

论档案法律关系的性质——兼论档案法律责任的完善

张明皓, 徐之洪

出版日期2009-06-28卷期第23卷 第3期页码30-31DOI10.16065/j.cnki.issn1002-1620.2009.03.004浏览次数0

摘要

1996年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,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,在一些方面已出现问题,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,特别是有关档案法律则责任的规定,显现出很多不足,制约了档案法作用的发挥。档案法律责任的完善取决于对档案法律关系性质的认识,什么样的法律关系,所确定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。因此,要完善档案法律责任体系,必须首先认识档案法律关系。

引用格式

张明皓, 徐之洪. 论档案法律关系的性质——兼论档案法律责任的完善[J]. 档案学研究, 2009, 23(3): 30-31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