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怀版

2006年第20卷第1期《档案学研究》

档案工作应建立不作为追究制

宋新婵

出版日期2006-02-28卷期第20卷 第1期页码28-31DOI10.16065/j.cnki.issn1002-1620.2006.01.009浏览次数0

摘要

《档案法》规定了8种档案违法行为要追究责任,而对于不作为的追究却是空白,由于档案工作的不作为而引发的案件亦多有发生。为此,本文提出一个建立档案工作不作为追究制。其好处是减少不安定因素,促进社会稳定;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;做到档案为民;激励档案工作者爱岗、敬业。

关键词:档案工作不作为追究制

引用格式

http://journal12.magtechjournal.com/Jwk_dax/CN/Y2006/V20/I1/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