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怀版

2004年第18卷第5期《档案学研究》

《档案法》中档案法律定义之缺陷及其修改

曲正阳

出版日期2004-10-28卷期第18卷 第5期页码41-45DOI10.16065/j.cnki.issn1002-1620.2004.05.017浏览次数0

摘要

档案法律定义所规定的国家管理档案范围 ,仅限定为“国有档案” ,而将大量的“非国有档案”拒之法外 ,有悖于依法治档宗旨。将“非国有档案”立法 ,纳入档案法律定义之中 ,这是市场经济的需要 ,是“入世”的需要 ,是落实《宪法》精神的需要 ,同时也是构建档案事业依法治档保障工程的必由之路。

关键词:《档案法》定义缺陷修改

引用格式

http://journal12.magtechjournal.com/Jwk_dax/CN/Y2004/V18/I5/41